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。更新教学内容🛡、改进教学方法、提高课堂讲授质量、改革教学手段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。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🆙🤥,加强各类课程的建设和管理🧷,有计划地推出一批院级重点课程📨、精品课程👩🏼,特成立院课程建设委员会,其工作条例如下:
一🫖、 组织形式
1. 课程建设委员会由院分管教学的院长、教务处处长及各系系主任组成🈷️;
2. 委员会设主任1人,副主任1人,秘书1人,委员若干人🤘🏻。委员会主任由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,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❌;
3.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4年🧑🏿🚀,如有工作变动,可由所在意昂5推荐相应人选🐑▫️,经主任同意后接任𓀂。
二、 工作职责
1. 负责审批及推荐全院各专业🚺、各类课程建设的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2️⃣🔻;
2. 检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𓀏;
3. 负责课程建设成果的宣传;
4. 对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建设提出有益建议📘;
5. 每年召开1-2次会议🦌,通报课程建设与规划情况🏤。
